當上班族開越多的會,對開會越有一些小心得,

解決一件事情,通常需要兩個步驟。

第一個是溝通,要解決事情的雙方或多方,

把問題都呈現出來,讓大家知道問題的各個面向。

 

但解決問題跟溝通不見得有正向的關係,

知道問題歸知道問題,

解決問題是看雙方或多方妥協下的產物,

力量強的,會退的比較少,

力量弱的,會退的比較多。

只能期望力量強的,能夠站在比較對的位置。

 

不曉得我們的立法院是否也這樣幹?

^^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omi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