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每一餐有補助25元的餐券,
餐券可以用於公司的相關企業用餐。
一開始,覺得這是公司的小福利。


但,後來越來越覺得不對勁。
一是有時根本不想吃相關企業的餐廳,
但餐券已拿,一定會想辦法耗掉。

對集團而言,
A公司增加餐券預算,B公司增加營收,
左手出,右手進。

對員工而言,25元的餐券,
一個月25X20(天) = 500,
一年500X12=6000。
其實,這也算是福委會給的福利金,
也要算入所得稅,好像不怎麼划算。
因為只能在固定地方消費,也限制住消費產品,
雖然名義上每年似乎多了六千塊金額,
但好像沒有達到六千塊的效用。

這六千塊的收入,到底員工有佔到便宜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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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omi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